《新聞1+1》2014年12月15日完成台本
  ——呼格案:他無罪,誰有“罪”?
  (導視)
  解說:
  62天辦完的一起冤案,最終得以糾正卻需要18年。
  呼格吉勒圖的母親 尚愛雲:
  我就希望全中國不要出現像我兒子這樣的事情,永遠 永遠不要出現這樣的事情。
  解說:
  當呼格案出現一案兩凶時,重審卻還要再等9年。
  尚愛雲:
  就讓我等等等,等得我倆白天黑夜很煎熬。
  解說:
  18年了,當年的辦案人員也該說聲道歉了。
  新聞1+1今日關註:呼格案:他無罪 誰的罪?
  主持人 白岩松:
  您好觀眾朋友,歡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聞1+1》。
  18年前,在內蒙古的呼和浩特,有一個18歲的小伙子被判死刑,並且立即執行。然而,18年後的今天,一個無罪判決書送到了他的家裡頭。不過對於那個小伙子來說,他的生命已經定格在18歲了。但是對於正義的這種期待,卻一直沒有定格18年前,而是在這18年的過程中,他的家人,還有很多很多的人,一直在去追求。今天這個正義雖然遲到了很多很多,但還是到達了,不過當到達的時候,這一幕卻很耐人尋味。
  我們來看看,這是內蒙高院的常務副院長帶隊去他們家送的無罪判決書,最後也鞠躬說對不起。但是當這個小伙子父母拿到這個無罪判決書,等了18年的時候,並沒有急於簽字,而是在律師的陪同下,仔細地看這個判決書,一點一點的看,直到最後才簽上了自己的名字,按上了紅手印。來,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去關註這個遲到了很久的正義。
  解說:
  今天在呼格吉勒圖被執行死刑18年後,呼格的父母終於等來了兒子無罪的再審判決結果。
  內蒙古高級人員法院常務副院長 趙建平:
  也代表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向你們表示真誠的道歉,對不起。
  解說:
  呼格的母親說,18年前,兒子呼格被執行槍決的前一天,她一夜沒睡。昨天晚上她同樣一夜沒睡。今天一早她準備了飯菜、水果,就等著這一刻的到來。在文書送達時,她在上面認真的簽上了自己的名字尚愛雲,隨後家人點燃了一捲長掛鞭炮。
  呼格吉勒圖母親 尚愛雲:
  失去他,我的生活整個翻天覆地變天了。
  解說:
  上午10點15分,呼格的父母以及呼格的哥哥、弟弟等一起趕到了呼格的墳前,焚燒了無罪判決書的複印件。尚愛雲在墳前哭著說,“兒子,你是無罪的”。
  這是呼格吉勒圖在家裡僅存的十張照片,18年前他的生命永遠定格在18歲,直到9年前犯罪嫌疑人趙志紅的出現,才使呼格父母堅信兒子是冤枉的,並走上了一條9年的申訴之路。
  尚愛雲:
  那9年哪兒也沒去,就在家裡默默承受著這個壓力,背著這個黑鍋。
  呼格吉勒圖哥哥 昭力格圖:
  給我們一個公正、合理的說法,讓人們都知道我爸和我媽教育出來的孩子不是殺人犯。
  解說:
  從墳前回家的路上,尚愛雲給另一起案子的當事人聶樹斌的母親張煥枝通了電話,尚愛雲說“堅持下去,你也能等到那一天”。
  今天這個家庭的故事為人們所關註,呼格吉勒圖再審被判無罪的新聞,成為各大媒體的頭條。
  今天有媒體拍攝了呼格母親尚愛雲的笑臉照片,並註上文字“請我們記住2014年的這張笑臉,18年來第一次發自內心的笑”。
  今天內蒙古高原副院長趙建平向呼格父母送達再審文書時說,我們一定會吸取教訓,不再出現類似悲劇。
  尚愛雲:
  我相信這個法律,終有一天會還給我一個公正,我就希望全中國不要出現像我兒子這樣的事情,永遠永遠不要出現這樣的事情,給家庭帶來太大的傷害。
  主持人:
  當這個結果出現之後,我想起了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曾經說過的一句話,我們一起來看一下,“公正必須以高效為支撐。”尤其這句話“遲到的正義會使正義大打折扣,同樣影響法治實施的權威和公信。”遲到的正義會使正義大打折扣,但是打了折扣,畢竟到達了。
  因此,面對今天的這個結果,我感覺是這樣的一句話,面對讓自己羞愧的事情終於有了糾正它的勇氣。因此一定要平衡地看待,不能說有了這種勇氣,我們就去表揚,這是非常好,反映了公正,忘了曾經做過讓我們羞愧的事;但是做過曾經非常羞愧的事情,也別忘了有糾正它的勇氣。
  我覺得今天心情很複雜,就像我接下來要連線這位嘉賓的時候,我的心情也非常複雜。在接受採訪的時候,呼格吉勒圖的母親和父親在接受採訪的時候,說他們平常看的節目,包括《新聞1+1》常看。其實我也一直在期待,《新聞1+1》節目有一天能夠做一個他無罪判決的節目,今天終於等到了。但是當我要連線他的母親的時候,突然覺得像她簽判決書的時候,看了半天都遲遲的沒有簽,我也不太想連,但是又得連,不知道她的心情會是什麼樣,能是高興地像放鞭炮一樣嗎?我覺得不會,可能是輕鬆一點,但是恐怕又有另外一種非常大的傷感浮現出來吧,畢竟兒子已經定格在了18歲。接下來,還是要連線呼格的母親尚愛雲。阿姨,您好。
  尚愛雲:
  您好,主持人,您好。
  主持人:
  我是岩松。今天去給孩子上墳了,接到判決書之後,您說了告訴孩子他是無罪的,還說了其它嗎?
  尚愛雲:
  我說的是法律終於還給他一個公平公正的一個無罪的判決,我相信法律。
  主持人:
  從給孩子說完這個話離開墳地的時候,心情輕鬆一點了嗎?阿姨。
  尚愛雲:
  心情輕鬆了,終於把兒子的清白還給了,可是我的心痛,這一輩子我心裡頭的傷痕永遠抹不掉,給我這一家人帶來了這麼大的痛苦,我的傷痕是永遠抹不掉的。
  主持人:
  是。阿姨,這18年來一直在撐著你們倆口子在不斷地追求正義,甚至一段時間恐怕都覺得沒希望了,但是是什麼讓您一直撐下來了?
  尚愛雲:
  我就堅定我兒子是冤枉的,我跟我老頭子坐在這說過這句話,在咱倆有生之年,只要有一口氣,我相信法律終有一天還給我兒子一個清白,堅定地要走下去,要看到這一切。
  主持人:
  嗯。阿姨,那接下來有沒有跟老伴商量一下,等待了這樣一個結果,今天終於來了。但是接下來你們的想法是什麼?還要去做什麼樣?還要去期待什麼?
  尚愛雲:
  我期待法律是公正的,下一步就是走國家賠償。再下一步就是依法辦事,以法律為證據,當年犯下的錯案,不但是給我們一個交待,還要給法律一個公正,叫法律吸取教訓,從今以後對咱們國家來說,再也不要發生這樣的案子,辦起案子要細心的對待,每一個案子要認真的對待,在這個事情上頭對法律的一個公平公正的判決。
  主持人:
  謝謝您,阿姨,您的這番話其實不僅我聽,我相信很多的司法口的工作人員都會聽,他們心裡可能會很沉重,希望他們能記住您說的這句話。最後一個問題,對呼格吉勒圖這個案件當中辦了錯案的,比如說公安、檢察,包括法院,您期待怎麼去面對他們?
  尚愛雲:
  依法辦事,誰哪一個環節辦了什麼錯案,誰就該站出來自己承擔。
  主持人:
  謝謝您,阿姨,接受我們的採訪,我相信您今天一定非常累了。但是最後特別想說,不管是您還是呼格吉勒圖的哥哥,尤其還有父親,你們一家人一定要保重自己的健康,好嗎?
  尚愛雲:
  嗯,謝謝你,謝謝,謝謝。
  主持人:
  再見,阿姨,保重。
  尚愛雲:
  再見。
  主持人:
  接下來就讓我們再關註一下這18年的路可是怎麼走過來的。
  解說:
  呼格案,從判決死刑到再審宣告無罪跨越了18年,而當時這個剛滿18歲的青年,從一個普通工人到被認定為一個強姦殺人凶手,並被執行死刑卻只用了62天,這62天里到底發生了什麼。
  呼格吉勒圖的工友 閆峰:
  (呼格說)出事了跟我走吧,然後一直走到廁所跟前,他說剛纔回家取鑰匙,聽見這個女廁所里有人喊,裡面出事了,咱得進去看看。就看見有個女的裸露的下半身,在廁所矮牆上躺著。
  解說:
  1996年4月9日案發當晚,呼格吉勒圖與工友閆峰一同發現女廁所的女屍後,呼格吉勒圖堅持要到附近的崗亭報案。當晚,呼格吉勒圖和閆峰就一起被帶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公安分局接受詢問。最早出警的民警回應了他對呼格吉勒圖進行初次詢問和筆錄的情況。
  (電話採訪)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呼格案”事發當日出警民警:
  我從當時問話,就是詢問呼格吉勒圖情況,我不認為是他乾的。
  記者:
  為什麼?
  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呼格案”事發當日出警民警:
  從感覺上,說來龍去脈,人也挺鎮靜,很淡定,當時我這個東西(筆錄),肯定定不了罪。就是他所說的話,並不支持他犯罪(證據)。
  解說:
  而就在呼格吉勒圖進入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公安分局接受詢問的48小時後,警方認定,呼格吉勒圖是在女廁所對死者進行流氓猥褻時,用手掐住死者的脖子,導致其死亡的。而對於這一晚的經過,1996年4月20日的《呼和浩特市晚報》是這樣報道的。“馮志明副局長和報案人簡單地交談了幾句之後,他的心扉像打開了一扇窗戶,心情豁然開朗了。按常規,一個公廁內有具女屍,被進廁所的人發現,也許並不為奇,問題是誰發現的?誰先報的案?而眼前這兩個男的怎麼會知道女廁內有女屍?馮副局長、劉旭隊長等分局領導會意地將目光一齊掃向還在自鳴得意的兩個男報案人心裡說,你倆演的戲該收場了”。這裡所說的兩個男報案人指的正是呼格吉勒圖和閆峰,而當晚同樣在警局接受詢問的閆峰,卻在當晚聽到隔壁房間傳出呼格吉勒圖的聲音。
  閆峰:
  然後大概問到12點多左右,我就聽見呼格吉勒圖那個房間,發出桌椅劇烈挪動的聲音,又聽見呼格吉勒圖痛苦喊叫的聲音,感覺挺恐怖的。
  解說:
  而正是在這48小時里,呼格吉勒圖曾經承認了自己的罪行,交待了所謂的“犯罪經過”。而當年,當呼格吉勒圖被從公安局移送到檢察院之後,他曾經把之前做的有罪供述全盤推翻,但呼格吉勒圖的翻供並沒引起檢察院的進一步調查。最終,在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開庭審理,當庭宣判“呼格吉勒圖以故意殺人罪和流氓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宣判後,呼格吉勒圖提出上訴,1996年6月5日,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書面審理後,下達刑事裁定書,駁回上訴,維持原判。1996年6月10日,也就是案發第62天,呼格吉勒圖被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主持人:
  其實說到呼格吉勒圖這個案件,也要回溯一下大背景,在80年代初的時候有一次嚴打,其實就在呼格吉勒圖這個案件出現的時候,正趕上了一段90年代的嚴打期。因此,辦案都辦的很快。
  剛纔我們註意到呼和浩特的這個晚報,在寫案件的時候用了剛一看沒多久,我辦案人員眼光里就明白了,你就是罪犯。你看在我們現在疑罪從無的背景下回到當年的時候,恐怕辦案的人員是上來在內心裡就已經認定他是罪犯,然後接下來就按照這條線索還真把它辦成了罪犯,最後給判了死刑,但是今天他是無罪的,這給了我們一種什麼樣的教訓?
  接下來我們要連線一位嘉賓,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何家弘,何教授,您好。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 何家弘:
  您好。
  主持人:
  其實這個案件是從公安到檢察一直到法院,層層的失守,但是回過頭去看,今天在面對無罪判決的時候,它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一個結果?它給我們最大的教訓是什麼?何教授。
  何家弘:
  我覺得這個分析錯案的原因可以從兩方面來看。首先冤案的產生,源頭肯定是在公安,在偵查這個環節。剛纔你也講到,這個案件偵破是在90年代中期,嚴打的大背景下,所以在破案壓力下,整個案件辦案質量下降。
  另外,就是這個辦案人員先入為主,片面取證。剛纔小片裡面有講到了,這個辦案人員說你們倆個怎麼知道女廁所裡邊有這個女屍,所以他就形成了一個主觀的預斷,然後就片面地去搜集能夠證明他有罪的證據。當然也反映出來我們在定案的時候,過度的依賴口供,對於其它一些相關物證的分析和使用是有欠缺的。比如說在嫌疑人的手指上發現有血跡,那麼最後通過血型鑒定認定他和被害人的血型相同,因此就認定他的手上有被害人的血,其實這是不恰當的。因為血型鑒定的結論只是一個種屬認定結論,都是A型血,那A型血的人多了,你也可能是A型血。所以你不能說因為他手指上有A型血,被害人是A型血,就認定他手上的血是被害人的血,我們需要的是同一認定結論。所以從這個偵查環節來講,就使這個案件中的證據出現了很多漏洞。
  但接下來就像你說的,後邊還有檢察院,還有法院的人,那麼為什麼存在這些紕漏的這些證據,就能一路綠燈通過我們刑事司法系統,最後導致了一個有罪的判決。我覺得這裡反映兩個問題,一個就是我們公檢法之間,就是強調配合太多,制約不足,因為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應該是分工負責,既有配合,也要有制約,特別是在政法委協調的一些案件中,往往我們看到其實就是強調互相配合,都是要打擊犯罪。
  主持人:
  還有一個,因為時間的原因。
  何家弘:
  還有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現在庭審虛化,這是刑事司法面臨的一個大問題,我們的刑事訴訟一直是一種以偵查為中心的訴訟模式,公安定的有罪,檢察就得起訴,檢察起訴,法院就得判,所以審判只是一個走過場。所以這次四中全會強度,構建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這是非常重要的。
  主持人:
  好,先說到這,時間的原因。接下來我們就要繼續去關註,按理說,這個被執行了死刑之後9年,加著引號的這種真凶,大部分有可能是他辦的,但是沒有證據,你現在沒有百分之百就是他辦,他已經承認了這個案子是他做的,但是為什麼又拖了9年呢?這9年又是怎麼走過來的?
  解說:
  18年前,尚愛雲的兒子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4.9女屍案的凶手,案發第62天被執行死刑。9年後,連環殺人犯趙志紅落網,承認4.9女屍案是自己所為。
  尚愛雲:
  2005年的10月23日下午四五點,把趙志紅拉進來的時候,到那指認這個地方,有人看見了就說,肯定把李三仁的兒子給冤了,他(李三仁)做了一個禮拜的手術,抱著這個刀口就開始兩人找了。第一個找的就是市局,市局有一個人說,你別來市局找了,我們給你處理不了。
  解說:
  此後的9年裡,為了兒子的清白,呼格父母一直沒有放棄申訴,直到今天呼格吉勒圖被宣佈無罪。
  尚愛雲:
  現在八年了,時間是足夠了,為啥這個事情不解決,他們一直給我解釋就是不是一個地方說了算,還要往檢察院、政府部門、往最高法院那裡報,肯定不是我想象得那麼快。
  解說:
  從2007年開始,呼格的父母每周三都去內蒙古高院反映情況。9年來接訪者已經換了四人,其中一位叫暴巴圖的庭長就曾接待過他們95次。
  尚愛雲:
  原來是一個姓許的院長,現在他退了,退了又派來一個庭長叫暴巴圖,蒙古名字。他接待了咱有一年,又換了一個,也是高院的副院長,叫做薩仁。今年的幾月份又調走了,現在又是一個呼倫。這是一條水泥路,要是一條土路,可能我倆走下一條路了。
  解說:
  與此同時,呼格的父母還堅持每年去北京,向最高法提出再審申請。
  尚愛雲:
  2006年開始,每年的兩會期間,我倆去北京,就想碰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高院規定一個月接待一次,我倆就兩月去一次,只要老兩口還有一口氣,我就得跑,給我兒子討回公道。
  解說:
  呼格父母的申訴也得到了媒體的關註,2007年,《瞭望新聞周刊》刊發新華社記者湯計的報道,《疑犯遞出“償命申請”,拷問十年冤案》,這是國內媒體首次公開披露呼格案,案件迅速成為網絡熱點。
  新華社記者內蒙古分設計者 湯計:
  李三仁夫婦他們倆是一對老實巴交的退休工人,也沒多少文化,他們也沒有跟我說,就要嚴肅處理誰,要追誰責,他們就是要給兒子討個說法。我覺得這個要求高嗎?不高。
  解說:
  然而,當年辦案人員的試圖似乎並沒有受到影響,其中就包括時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副局長,呼格案的主要辦案人員馮志明。2011年媒體爆料稱馮志明被任命為呼和浩特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法制晚報》記者 朱順忠:
  我打到公安局他們就不承認,我們沒有這個副局長,為了證實他升職,去了好多次好多次內蒙古,最後終於拿到了當地組織部門下發的文件,就是任命馮某為呼市公安局副局長,主管治安信訪工作。要說也挺有諷刺性的,呼格的父母如果去公安機關反映呼格案的時候,面對的領導竟然是當年呼格案專案組的組長馮某。
  主持人:
  針對辦錯案的相關人員還是要請教一下何教授,何教授,今天內蒙古的法院系統,包括公安系統都已經啟動了開始追責誰辦錯案,您怎麼看待?他們是有罪,還是說像我們節目標題這個罪還是加了一個引號?
  何家弘:
  我覺得現在究竟他們是不是有罪,我們必須要根據法律的有關規定,而且要依據證據來認定有關的事實。但有可能某些人的行為會構成,比如說刑訊逼供罪或者玩忽職守罪,但這個不是我們簡單的在這裡就能做出判斷的。
  其實說到這個罪,我倒覺得從某種意義上講,它反映出來是我們刑事司法制度犯下來的一個罪,因為刑事司法制度的任務就是要打擊犯罪。但是在這個案件中讓我們深切地看到一個年輕的生命就這樣被終結了,一個好端端的家庭就這樣被破壞了,而且這一切都是在法律的名義下進行的。所以我們必須認真反思一下,我們的制度究竟存在什麼問題,如何去修補我們的制度。
  主持人:
  沒錯,這也正是十八屆四中全會開始啟動依法治國這樣的一個大方向。最後我們應該記住總書記今年政法委會議上說的“100-1=0”這句話,100個案件,99個都好,積累了正面的形象,如果有一個錯案就會變成零,而且對於錯案的當事人來說他就是百分之百,記住這句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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